楼主: 辛酉

人可耻,不能到了这个地步

  [复制链接]

0

主题

21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潜水居士 发表于 2007-11-20 07:38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挥戈止日在2007-11-20 0:00:55的发言:
注意:“论争”并非“争论”,不管是当事人,抑或是帮闲的,假如只是人身攻击,我希望打住。有唇枪舌剑的时间,去多读几部诗集吧。否则,人人都无知者无畏了。你也太有才了,不怕像楼主一样引起众怒?双方息火吧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1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潜水居士 发表于 2007-11-20 07:41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潜水居士在2007-11-20 7:37:13的发言:
看不下去了,你这个人一品夫人,说别人见谁咬谁,自己还不是一样见谁咬谁?可见你的为人也不会好到哪去。仔细看下来不难发现,你们争论的一个主要焦点是,相互都说对方狂妄,你们说楼主狂妄,但是楼主同样也说你们狂妄。楼主说你们狂妄,是因为他在知名文学刊物上发了大量作品,在外省的报纸上开了多个随笔专栏,如果这是实事求是的话,我想年轻人狂一点也没什么不可以,现在八零后都是新新人类,君不见韩寒在博客上连著名文学评论家白烨都拉下马了?你们说楼主狂妄,主要理由是认为楼主不谦虚,我也觉得楼主不够谦虚,但是你一品夫人是没有资格指责他的,他对你出言不逊是因为他激将他,你发第一帖的目的就很不光彩。年轻人有才,在外面有出息应该是咸宁的幸事,难道真像楼主所说的,年轻人必须像咸宁文坛老一辈一样,呆在咸宁这么个小地方相互吹捧才有意思?你们认为楼主用语不雅,我看你们自己的用语也很庸俗,只是你们不觉得。自始至终,楼主说他有理,你们这伙人说你们有理,其实要明辩是非并不难,只要看你们争论双方谁的论点站得住脚。如果你们正确的,那么就证明楼主是错误的;但是如果楼主是正确的,那么同样就可以就证明你们都错误的。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关系。我无意于加入你们的争论,做人还是要有点自知之明的,这点我倒是很佩服楼主,生猛得很。
想请教一下潜水居士,除了楼主本人,我还见谁咬谁了?楼主是发表了作品,但是犯不着拿发表的作品作资本在这里教训人吧?不错,此帖我本来就是针对他,但是,以他的性格,哪一个回帖他都要回出个一二三来,可唯独我的帖子他没有回出个一二三来,反而变成了泼妇骂街,如果你佩服他这点生猛的话,我就无话可说了。
当然啦,我并不想扩大战火,如果楼主本人愿意检讨一下自己,我想大多数人是愿意看到这种局面的,因为构建一个和谐论坛本就不容易,如果他一意孤行,我想,论坛拿他说事的应该不只我一个人了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8

主题

117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一品夫人 发表于 2007-11-20 08:40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一品夫人在2007-11-20 8:40:03的发言:
想请教一下潜水居士,除了楼主本人,我还见谁咬谁了?楼主是发表了作品,但是犯不着拿发表的作品作资本在这里教训人吧?不错,此帖我本来就是针对他,但是,以他的性格,哪一个回帖他都要回出个一二三来,可唯独我的帖子他没有回出个一二三来,反而变成了泼妇骂街,如果你佩服他这点生猛的话,我就无话可说了。
当然啦,我并不想扩大战火,如果楼主本人愿意检讨一下自己,我想大多数人是愿意看到这种局面的,因为构建一个和谐论坛本就不容易,如果他一意孤行,我想,论坛拿他说事的应该不只我一个人了。
没必要说了吧。在你回帖之前,事情本来已经压下去了,八喜和一帆等网友都在劝架,当事人王雨烟也已经没事了。结果半路里杀出你这个程咬金,跑出来扇了一把阴风,点了一把鬼火,以至于战事扩大化,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,这事你自己本来就有责任。就像自己说的,你“喜欢狗拿耗子”,既然你喜欢“狗拿耗子”,那就自认倒霉吧。
再次劝你熄火,你要不听,我也无能为力。祝好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1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潜水居士 发表于 2007-11-20 09:02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笑,刚才偶尔看到楼主头衔,自称“蝙蝠侠”,呵呵,可笑至极,就你这样德性也佩称“侠”?
我看叫“蝙蝠虫”或“蝙蝠狗”还差不多。
不好意思,从来没有这样气愤,也为女同胞们出口气。
我支持一品夫人。因为此事你是局外人,却不怕得罪人说两句公道话,丝毫不为自己利益。这才能称“侠”,不对,应称“侠女”,我为你感到自豪。
[em01]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主题

72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07-11-20 09:12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随风而逝在2007-11-20 9:12:01的发言:
可笑,刚才偶尔看到楼主头衔,自称“蝙蝠侠”,呵呵,可笑至极,就你这样德性也佩称“侠”?
我看叫“蝙蝠虫”或“蝙蝠狗”还差不多。
不好意思,从来没有这样气愤,也为女同胞们出口气。
我支持一品夫人。因为此事你是局外人,却不怕得罪人说两句公道话,丝毫不为自己利益。这才能称“侠”,不对,应称“侠女”,我为你感到自豪。
[em01]随风而逝:你应该还是个初中生吧?蝙蝠侠是论坛自动设置的等级,是根据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积分升上来的,怎么可能是楼主“自称”的呢?一品夫人批评楼主还有点条理,你的批评完全就是耍无赖,像“我看叫‘蝙蝠虫’或‘蝙蝠狗’还差不多”这种话,完全就是人身攻击。你说别人人身攻击不对,你看看你自己的这个帖子,既毫无道理,又缺德无行,像人说的话吗?凡事要一分为二,正面想想,反面也要想想;想想别人,也要想自己。看到别人的缺点很容易,看到自己的缺点却很难,我作一个年长者,也就语到为止了。大家都熄火吧,我在你随风而逝的回帖里也没看到什么好品性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1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潜水居士 发表于 2007-11-20 09:21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来是论坛的疏忽。不过在这个帖子里,可以看清人性的丑恶。这是我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主题

72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07-11-20 09:31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随风而逝在2007-11-20 9:31:41的发言:
原来是论坛的疏忽。不过在这个帖子里,可以看清人性的丑恶。这是我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。这就对了嘛!不是论坛的疏忽,而是你自己的疏忽,你不问青红皂白地乱骂人,于是把你的幼稚和你人性的丑恶暴露了出来。年轻人要谦虚谨慎,你有不会的地方我可以教你,有空多上论坛来玩。今天不陪你玩了。再会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1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潜水居士 发表于 2007-11-20 09:35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刚才在下面看了楼主的诗,看下开头就看不下去了。这也叫诗?拉堆****都比你强。
我熟悉这座城市的标志,山岗上的大石头
当地人喜欢称它“石夫人”,我却
固执地认为它可能是,后羿累死的阳具
是后羿尚未来得及射出的第十支箭!
我熟悉这座城市的街道,如同
盘亘交错的肠子(那么人是否就是
一堆
龌龊的细菌
?)我熟悉东辉南路
在一首诗里我说过,刚到这座城市的时候
因为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,挨了
一个警察的两记耳光。我熟悉万昌路
经常发我诗歌的《钱江报》,稿费不是很积极
此外,鸟人的广告公司开在中行大厦
在我国破家亡的日子里,基本就窝在这里
写小说(前天晚上,颇为意外地俘获了
他的女同事的性交)。

引用楼主你的诗(如果你还自认为是诗的话)里的一个词语,我觉得正适合你:
龌龊的细菌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主题

72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07-11-20 09:38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随风而逝在2007-11-20 9:38:37的发言:
刚才在下面看了楼主的诗,看下开头就看不下去了。这也叫诗?拉堆****都比你强。
我熟悉这座城市的标志,山岗上的大石头
当地人喜欢称它“石夫人”,我却
固执地认为它可能是,后羿累死的阳具
是后羿尚未来得及射出的第十支箭!
我熟悉这座城市的街道,如同
盘亘交错的肠子(那么人是否就是
一堆
龌龊的细菌
?)我熟悉东辉南路
在一首诗里我说过,刚到这座城市的时候
因为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,挨了
一个警察的两记耳光。我熟悉万昌路
经常发我诗歌的《钱江报》,稿费不是很积极
此外,鸟人的广告公司开在中行大厦
在我国破家亡的日子里,基本就窝在这里
写小说(前天晚上,颇为意外地俘获了
他的女同事的性交)。

引用楼主你的诗(如果你还自认为是诗的话)里的一个词语,我觉得正适合你:
龌龊的细菌
小姑娘,你真是一个愣头青,骂人是不对的。你刚刚在你发的“想读到席慕蓉的诗歌”的帖子中回帖说,阅读各种不同风格的诗歌,“只是个人喜好不同”而已,且不说辛酉的这首诗写得是好是坏,但是根据这首诗后面的回帖来看,喜欢这首诗的还是大有人在的,你不能因为你不喜欢就骂人家写的是狗屎,你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?更要不得的是,你还骂人家是“龌龊的细菌”,你说人家人品不好,难道这就是你的人品好的表现?你得加强一下自己的修养,再来说别人,你自己都没一点修养,怎么可以说别人呢?小姑娘如此不雅,今后还怎么嫁人?念你年轻不懂事,老朽点到为止,希望你改正。祝好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2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海德格尔 发表于 2007-11-20 10:28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潜水居士在2007-11-20 9:02:42的发言:
没必要说了吧。在你回帖之前,事情本来已经压下去了,八喜和一帆等网友都在劝架,当事人王雨烟也已经没事了。结果半路里杀出你这个程咬金,跑出来扇了一把阴风,点了一把鬼火,以至于战事扩大化,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,这事你自己本来就有责任。就像自己说的,你“喜欢狗拿耗子”,既然你喜欢“狗拿耗子”,那就自认倒霉吧。
再次劝你熄火,你要不听,我也无能为力。祝好!
你是不是把整个论坛或是辛酉本人所发的帖子看一下,看看此事他是如何压下去了,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,不过喜欢狗拿耗子也不只是我一人,你说是不是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8

主题

117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一品夫人 发表于 2007-11-20 10:32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潜水居士在2007-11-20 9:35:38的发言:
这就对了嘛!不是论坛的疏忽,而是你自己的疏忽,你不问青红皂白地乱骂人,于是把你的幼稚和你人性的丑恶暴露了出来。年轻人要谦虚谨慎,你有不会的地方我可以教你,有空多上论坛来玩。今天不陪你玩了。再会!
你算哪门子?不就是楼主的粉丝?跟你学,我怕变坏了。呵呵,还是省了吧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主题

72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07-11-20 10:47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一品夫人在2007-11-20 10:32:10的发言:
你是不是把整个论坛或是辛酉本人所发的帖子看一下,看看此事他是如何压下去了,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,不过喜欢狗拿耗子也不只是我一人,你说是不是。
我也多管闲事一次,双方到此为止。辛酉猖狂不对,可是你自己也骂了人,你的用语无一不刻薄,跟辛酉比并不逊色,还有什么好说的呢?辛酉猖狂一点,可人家有资本,况且他早就不跟你们计较了,你们还在这里喋喋不休,就算是妇道人家也要有个进退。
自己有不是,就没必要说别人的不是,我来做个公断:各打五十大板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2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海德格尔 发表于 2007-11-20 10:49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随风而逝在2007-11-20 10:47:18的发言:
你算哪门子?不就是楼主的粉丝?跟你学,我怕变坏了。呵呵,还是省了吧。我无语了,就你这个德性,我没看出你有什么好人品。
就当我前面两帖白说你了。就此别过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2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海德格尔 发表于 2007-11-20 10:51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海德格尔在2007-11-20 10:28:52的发言:
小姑娘,你真是一个愣头青,骂人是不对的。你刚刚在你发的“想读到席慕蓉的诗歌”的帖子中回帖说,阅读各种不同风格的诗歌,“只是个人喜好不同”而已,且不说辛酉的这首诗写得是好是坏,但是根据这首诗后面的回帖来看,喜欢这首诗的还是大有人在的,你不能因为你不喜欢就骂人家写的是狗屎,你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?更要不得的是,你还骂人家是“龌龊的细菌”,你说人家人品不好,难道这就是你的人品好的表现?你得加强一下自己的修养,再来说别人,你自己都没一点修养,怎么可以说别人呢?小姑娘如此不雅,今后还怎么嫁人?念你年轻不懂事,老朽点到为止,希望你改正。祝好!
呵呵,知道你老人家喜欢这种“不同风格”的诗歌。所谓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实不敢抬举你。
几十岁了,想情是赶上了开放的年代,跨上了未班车。
不过私下告诉你,请珍惜时间,像这样看看说说有什么用,有时间去烟花柳巷转转,比你看那些低俗的诗更剌激。
放学了,不跟你聊了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主题

72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07-11-20 10:55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随风而逝在2007-11-20 10:55:47的发言:
呵呵,知道你老人家喜欢这种“不同风格”的诗歌。所谓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实不敢抬举你。
几十岁了,想情是赶上了开放的年代,跨上了未班车。
不过私下告诉你,请珍惜时间,像这样看看说说有什么用,有时间去烟花柳巷转转,比你看那些低俗的诗更剌激。
放学了,不跟你聊了。
算了,不跟你计较,我不是来吵架的。
你们这样不明事理,我也看透了你们的本性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2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海德格尔 发表于 2007-11-20 11:00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几天没来了。没想到这个帖这么长。
看来楼主血压太高,容易冲动。
对于你说的,我不想作解释,人民的眼晴是雪亮的。孰是谁非,自有公断。
对于,最后告诉你一句:年轻顽皮点是好事,显得可爱。但是请你注意言词。
[此贴子已经被e网咸宁于2007-11-21 10:29:19编辑过]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74

主题

2116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王雨烟 发表于 2007-11-21 09:5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蛀牙在2007-11-17 21:49:43的发言:
事件一分为二,作为一个版主,怎么能这样随意删贴呢?请你把删的贴子恢复先。
另外楼主的语气是否太重了。其实咸宁文化人的思想还不开放,各方面与外地都有很大的差距,就是需要你这样的人来激活和策动,既然你回来是抱着这样的想法,所以你就得接受这种思想上的撞碰。
大家把自已的作品放到论坛上来,一则是展示,二则是得到各方面的指导和交流,对待激烈点的言论,大可一笑而过。
谢谢蛀牙!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“我相信群众”,哈哈
你说“咸宁文化人”需要我“这样的人”来激活和策动,谢谢你的理解
但是从楼上这个帖子看来,我是无能为力的,朽木焉能雕?
以前也不认识蛀牙,对于能够明辨是非的人,我是很乐于交往的。问好!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11-21 11:27:09编辑过]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6

主题

127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 楼主| 辛酉 发表于 2007-11-21 10:32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蓝海心在2007-11-18 10:11:47的发言:
其实我称两位是大师,并不有任何奉承您或是他的意思,我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文学爱好者,无意介入你们的争论,仅仅出于平息你们的怒气,如果我影响了您的心情,在此我跟您道歉!不知者不罪,没关系的,问好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6

主题

127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 楼主| 辛酉 发表于 2007-11-21 10:34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广场有鸟在2007-11-18 10:15:44的发言:
删帖子应该特别慎重,一个坛子动不动就删贴,何来自由的风气?
问好辛酉!有时间多写诗歌,喝点花酒,哈哈!
谢谢广场有鸟兄!谢谢你的理解和大力支持!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
书经常读,诗歌却是可遇不可得的,花酒也一样。
古时候的青楼是艺术场所,所以古人喝花酒是一件很风雅的事情
然而现在出来卖的素质太差了,哪有花酒可喝呢?
如果广场有鸟兄知道哪里有喝花酒的好去处,下次不妨带带我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6

主题

127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 楼主| 辛酉 发表于 2007-11-21 10:41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挥戈止日在2007-11-18 10:56:35的发言:
诗人的愤怒,是会振动大神的[em01]
孟子曰:余岂好辨哉,余不得已也。
叔兮赞,希望这样的论争多一点再多一点,人身攻击少一点再少一点,咸宁文坛振兴何患无期!
问好兄弟!这样的争论再多也没有用,一架破鼓
你怎么捶也是捶不响的,人没悟性多说也白搭。
年轻人还是自己玩吧,要么不搞,要搞就搞大的。祝创作丰收!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11-22 0:17:42编辑过]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6

主题

127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 楼主| 辛酉 发表于 2007-11-21 10:46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挥戈止日在2007-11-19 19:29:21的发言:
我最后说一句:古来圣贤皆寂寞。知我者,挥戈止日也!孤独啊孤独,不过还好
现在有了郑东,袁炼,挥戈止日,潇洒一生
年轻人谈文学还是有对手的,以后就不会孤独了。问好!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11-22 0:18:25编辑过]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6

主题

127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 楼主| 辛酉 发表于 2007-11-21 10:53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挥戈止日在2007-11-20 0:00:55的发言:
注意:“论争”并非“争论”,不管是当事人,抑或是帮闲的,假如只是人身攻击,我希望打住。有唇枪舌剑的时间,去多读几部诗集吧。否则,人人都无知者无畏了。你也太有才了!你这最后一句很杀青,只是未必有人看得懂
虽然我不认识你,但是你的这份见面礼很重
如果有时间来长三角的话,尽管联系我
苏浙沪三地,你想见什么样的知名作家都由我来安排!哈哈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6

主题

1270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 楼主| 辛酉 发表于 2007-11-21 11:01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

[em01]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11-21 11:36:49编辑过]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汗漫漫 发表于 2007-11-21 11:25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王雨烟与
辛酉的诗属两种风格,各有千秋,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但我看这阵势,双方已不再用作品说话了,而是采用泥沙俱下,群殴加人身攻击的方式非要分个高下不可。我看这是诗人相轻的念头在作崇。
     建议两位消消火,
与其无聊地对骂,不而保持坤士的沉默,用作品说话吧。这样既有利于身心健康,也有利于推动文学的发展。
     还有一条是给网站的,这个版的版主总是出事,
建议在选用版主时除了注重文采外,最主要还是看其人品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

回帖

0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0
汗漫漫 发表于 2007-11-21 11:27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汗漫漫在2007-11-21 11:27:24的发言:
还有一条是给网站的,这个版的版主总是出事,
建议在选用版主时除了注重文采外,最主要还是看其人品。
此帖之起因:http://bbs.xnnews.com.cn/dispbbs.asp?boardid=76&replyid=70314&id=9777&skin=0&page=1&star=1
之所以论坛管理暂时没有就此事发表意见,是因为这种情况下无法发表意见。所以论坛管理认为,交与大家评判,所谓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用户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