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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有杨柳、桃花,有燕子、金鱼……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,倜傥潇洒的少年……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:那都是很好很好的,可是我偏不喜欢。
白马啸西风看了七八遍,最后给我留下的映象也就是这个犀利的结尾。如同不悔妹妹的那个小糖人,以后有了更大更好的糖人,不悔也不喜欢了。这两段是我第一次意识到,世界上有种感觉叫做“人生若只如初见”。这也为天下痴男怨女相信爱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。
茫茫人海中,确实存在比你更好更优秀更适合他(她)的人,但是不必担心他们碰见更好的就离你远去。若他留下,说明你未曾失去,若他离去,说明你也未曾拥有。所谓爱情,就是“那很好很好,可我偏不喜欢”。
好话说完,李靖童鞋做好心理准备,我要辣手摧花鸟……
白马啸西风用一句话概括,就是我爱的人不爱我,咋整?这本书剧情梗概是这样的:马家辉喜欢李文秀,李文秀喜欢苏普,苏普喜欢阿曼,华辉喜欢阿曼的妈,阿曼的妈喜欢车儿库……天啊,金叔,您是琼瑶阿姨附体了么?
一直不喜欢白马啸西风,也不喜欢李文秀,就是因为人和书都特别拧巴,所以映象不深。这或许是这个系列里,我唯一要再次仔细看两遍原文才能写的人和书。这两遍看下来,我对李文秀恶感越发强烈和清晰。
从全书结尾可以看出,李文秀对于苏普存在着美好的初恋回忆与近乎偏执的喜欢。但这不同于灵素的深情和郭襄的大气,她对于苏普的感情中掺杂着深深的悔恨。为啥子悔恨?因为苏普爱上阿曼,就是李文秀童鞋一手造成的有木有?
话说在苏普和文秀都是十四岁这个非花非雨的年纪,两人因天铃鸟而相遇,从相遇到相识、从相识到相知、从相知到相爱、从相爱到相惜,他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,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,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,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,啊~~啊~~~啊~~~~~(不要怪我,因为剧情实在太狗血了,很难让人不想起琼瑶啊)……
木有竹马骑大白马,木有青梅弄雪莲花,反正两人就这么懵懵懂懂好上了。苏普赶巧杀了一头狼,把皮剥了送给了李文秀。(真猛,哥到了十八还以为女生会喜欢变形金刚和俄罗斯科教片,这小子十四岁就知道给女生送皮草!)
苏普他爹苏鲁克有强烈的种族歧视,发现此事后,猛削苏普一顿。李文秀看见苏普被削,把狼皮偷偷塞给了全村最漂亮的姑娘阿曼,并且不再见苏普……然后就木有然后了。苏普和阿曼好上了,李文秀成了路人甲。
有人看见这段,以及李文秀之后的煎熬,大发感慨,说她爱的深沉,勇于牺牲自我,爱他就要放手神马的。扯淡!人家冒死杀的狼,又顶着巨大家庭压力送你狼皮,按照哈萨克族的习惯,这是定情信物耶!你可以不接受,甚至可以转手扔进垃圾箱,你,李文秀,有什么资格和权力把它转给阿曼?
然后无解释、无道歉,玩消失,自绝于人民,你就是你感情的刽子手啊,后面你伤感毛、痴情毛、怀念毛啊。爱情是可以送的么?你以为这是个东西想怎么倒腾怎么倒腾啊,任何企图赠送、转让、购买甚至出售爱情的人都去死吧。不要侮辱如此美好的词语,谈爱情,就李文秀你也配!在感情混账指数而言,我认为李文秀甚至超越了田伯光、云中鹤、段二韦小宝等人,除了书剑中的天字第一号混账陈家洛之外再无人能敌了。
有人为了金钱出卖爱情,比如李甲出卖杜十娘,这个为千夫所指肯定是没有问题的。巴特,打着爱情的旗号出卖爱情就可以原谅了么?现在诸多偶像剧总有这种狗血桥段,男猪脚因为事业失败/身患重病/遭遇危险,把女猪脚赶到男二号身边,或者女猪脚因为自惭形秽/家庭压力/身患重病,把男猪脚赶到女二号身边,酱紫居然还有人会被感动的掉眼泪。
我爱你,无关风月,其心所系,唏嘘华年;我爱你,无关尘世,情之所至,何期明日;
我爱你,与香车宝剑无关、与璀璨容颜无关、与良辰美景无关,与你也无关。
可以被无视、可以被拒绝、可以被嘲讽,但不可以被放弃,哪怕是以爱之名。
最聪明的哈普拉姆在可兰经上也找不到,如果你爱的人爱上别人怎么办。
但是不聪明的一帆可以告诉你,怎样能够不为此遗憾终生。
用力爱,
哪怕之后洪水滔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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