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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沈俊杰

马蹄韵格在对联中的运用讲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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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1 16:23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

咸宁之子 发表于 2013-11-1 17:24
呵呵,我是谁不重要,你老几太猖狂,你不知道天有多高、地有多厚啊!

在网上伤害别人没有意思。知天高、知地厚,请亮剑,来两首,让大家欣赏你的风采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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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宁之子 发表于 2013-11-1 17:24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
咸宁之子 发表于 2013-11-1 17:24
呵呵,我是谁不重要,你老几太猖狂,你不知道天有多高、地有多厚啊!

呵呵,劝下这位朋友,有什么事可以明说,在网上搞人身攻击不好。上网也当有道德底线是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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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桂 发表于 2013-11-1 18:04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
咸宁之子 发表于 2013-11-1 15:45
楼猪一个小学毕业懂得了什么??????好笑啊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...

感谢咸宁之子朋友这么的关注我们沈版,一个人敢于说别人不足的人是一个勇敢之人,我也能够相信你会是一个相当勇敢之人,我也相信您的所作所为并不是真心的,也能够看得出来您的言语中夹杂着些许的幽默,一位这么勇敢、这么幽默,为此我还是把你说的话当作是您的一次幽默的展现。这样的展现还是少真情流露一点的好,您的朋友奕天敬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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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鹤轩主 发表于 2013-11-1 18:33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
咸宁之子 发表于 2013-11-1 17:24
****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****

我个人觉得咸宁之子是一位非常有正义感的咸宁人,但是他的言语善欠斟酌,如果咸宁之子话说的还圆转一点会更好听,那么大家心里听的就都会舒服。如果您比沈版小我就觉得您要给沈版道歉,因为一个晚辈需要尊师重道,如果您有好的建议可以直接当面委婉的跟那个人提,在网上说是不尊重前辈,你这样的行为有待斟酌。如果您比沈版年龄大,那么您可以有这样的言语,但不能够在网上宣传。我相信你们都是很有礼貌的人,这样的行为不会再在上面看到了。祝您和沈版都开开心心的,就当这是一阵风,有始却无终的消失在大地,它只是给大地带来了一阵强烈的震撼,但它已经过去了就不会在来了,愿您和沈版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。您们的晚辈奕天敬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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奕天 发表于 2013-11-1 19:29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
咸宁之子 发表于 2013-11-1 17:24
****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****

在网上伤害别人没有意思。知天高、知地厚,请亮剑,来两首,让大家欣赏你的风采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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奕天 发表于 2013-11-1 19:39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再学习好教材,加深理解。感谢首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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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桂 发表于 2013-11-1 21:11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
咸宁之子 发表于 2013-11-1 17:24
****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****

虽然帖子的内容被屏蔽而没有看到,但可以想象一定是出言不逊、开口伤人的那种。所以忍不住也说几句。
     论坛虽然是开放式的,言论也是相对自由的,但并非就可以信口开河、尖酸刻薄地去攻击别人。有想法、有好的建言,或批评、或指谬,尽可用善意的方式发表,何必恶言相向!
     有道是,文化人最忌匪气,沾匪气者,近于文痞,即使意欲效仿李敖,也得先有李之才气可与匹敌才行。黄山谷先生谓之雅士“抱道而居,与时乖,逢情所不堪,因发呻吟调笑,舒其胸次,闻者亦有所劝戒,是诗之善也”——这也应是为文者所遵循之善吧!唐人论诗亦有“气高而不怒,怒则失于风流;力劲而不露,露则伤于斤斧;情多而不暗,暗则蹶于拙钝;才赡而不疏,疏则损于筋脉。”之说。读古人的诗也好,今人的作品也罢,挑毛病的不一定都是有本事;不敢挑毛病也许没本事,但也不一定都没本事。历代诗话,对前人都有微词,又不失恭敬,何也?此谓高山仰止,得失自知也。古典诗词以及传统文化之精髓,之所以传承不绝,皆因其是从个人境遇而得,个人阅历,个人的感受,他人无法替代。然而人情人性,终古不变。想批評別人差,自己先要写得差不許多才算明智。清人徐增说,“诗乃清华之府,非鄙秽人所得学。洗去名利二字,则学可得其半也”——并非强调人们不要名利,是不可沉溺。即使有十分聪明,心机用尽,沽名钓誉,最终还在格下。文为名利作,笔向怒中挥,以蛮横指责甚至恶意攻击为乐,文字间就不免有怨气、有私愤、有乖戾气,而离文章清旨愈远,与文人清誉相悖。还望“咸宁之子”先生三思为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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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风1 发表于 2013-11-1 21:51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下网前,向沈版,暖版问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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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风1 发表于 2013-11-1 23:33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下网前,向沈版,暖版问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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砚城墨工 发表于 2013-11-1 23:38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

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1 16:23
这样的“咸宁之子”,呵呵,好笑的倒不知是谁!

连“尊重别人”这个最起码的常识和礼貌都没有,妄称“咸宁之子”本身就可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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砚城墨工 发表于 2013-11-1 23:39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样的“咸宁之子”是何许人也,在网上伤人也是违法的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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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风1 发表于 2013-11-1 23:57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
金桂 发表于 2013-11-1 18:04
在网上伤害别人没有意思。知天高、知地厚,请亮剑,来两首,让大家欣赏你的风采嘛!

感谢金桂先生理解并给以声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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砚城墨工 发表于 2013-11-2 00:12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
听鹤轩主 发表于 2013-11-1 18:33
呵呵,劝下这位朋友,有什么事可以明说,在网上搞人身攻击不好。上网也当有道德底线是不?

感谢听版理解并予声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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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2 21:4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
奕天 发表于 2013-11-1 19:29
感谢咸宁之子朋友这么的关注我们沈版,一个人敢于说别人不足的人是一个勇敢之人,我也能够相信你会是一个 ...

感谢朋友的热心关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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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2 21:4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
金桂 发表于 2013-11-1 21:11
在网上伤害别人没有意思。知天高、知地厚,请亮剑,来两首,让大家欣赏你的风采嘛!

再次感谢金桂先生的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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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2 21:42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
暖风1 发表于 2013-11-1 23:33
虽然帖子的内容被屏蔽而没有看到,但可以想象一定是出言不逊、开口伤人的那种。所以忍不住也说几句。
  ...

暖版的一番话寓理于情,融情于理,引经据典,深入浅出,循序善诱,煞费苦心,令人感动!由衷地表示感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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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2 21:43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
砚城墨工 发表于 2013-11-1 23:39
下网前,向沈版,暖版问好!

谢墨工先生理解并声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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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2 21:50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
暖风1 发表于 2013-11-1 23:57
连“尊重别人”这个最起码的常识和礼貌都没有,妄称“咸宁之子”本身就可笑!

再次感谢暖版和金桂先生的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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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2 21:54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
砚城墨工 发表于 2013-11-2 00:12
这样的“咸宁之子”是何许人也,在网上伤人也是违法的啊!

是呀,总有些人他知法犯法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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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2 21:55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迟到了。“咸宁之子”,要对得起这个响亮的名字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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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沈俊杰 发表于 2013-11-2 21:56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来踢咸宁之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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