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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整体来说,五律《咏山》四首,写的都不错,各有特色。一是选择意象,构成画面,拓展诗意的深度;二是力求中间两联对仗的工稳;三是选词练句,力求诗句的灵动,等等。这些都显示了作者对律诗的构思能力与文学功底。
但若进一步探讨律诗的艺术,则有不足之处。主要是中间两联对仗的安排应有变化,避免“四平头”。所谓“四平头”,即中间两联四句皆用一类字起,如《山景》中的“峰、云、花、鸟”四字;《山居》中的“朝、暮、风、阴”四字;《山游》中的“松、竹、山、崖”四字;《山村》中的“花、桂、笛、歌”四字,等等,皆以四种事物并列开头,便是“四平头”。而这种“四平头”,即律诗之忌,因为它使人产生累赘之感而削弱了诗的韵味。因而,律诗中间两联应有性质的变化。若无变化则胸腹无力,犹如羸弱的饿汉,无法手舞足蹈,更无法使全诗出现神采飞扬的意态。粗浅之言,妥否?请自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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