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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来不打算再说了,见以上同志讨论又十分热烈,一潮落下一潮再起。不由得要再说几句,而后即刻打住:
不管一些同志是否承认是不是有第三种情况,但事实终归是事实。在诗词现实创作实践活动中确确实实是存在第三种情况“古声新韵”的。其实,这也不是我的总结和创新,圈内人士早就有所指。当代著名诗联家于海州先生,就是积极推崇“古声新韵”之一的学者和专家了。说穿了,“古声新韵”,就是在用声上仍然坚持古代平上去入四声,而用韵却有所宽泛。就跟用《词林正韵》来作诗韵用是一样的道理。
目前诗词界创作者虽然五花八门,但归纳起来基本可分为三个流派:古声古韵派,新声新韵派和古声新韵派。一般来讲,按照《平水韵》作诗和按照《中原音韵》填词作曲者,被称为古声古韵派;按照《中华新韵》(14部)和《中华今韵》或直接依《新华字典》创作者,被称为新声新韵派;按照《中华新韵》(18部)或《诗韵新编》(18部)用韵者(实际上是将古韵拓宽、入声字继续作仄声用),称为古声新韵派。
创作实践的事实,与中华诗词学会所倡导的“双轨并行、互不混用”原则并不矛盾,况这二者似又不是在一个层面上的事。一个是基本事实,一个是倡导原则。不管怎么说,只要基本事实不违背这个总体原则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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