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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城马英九 发表于 2012-8-19 09:12
既然是政府开发,文件就在他们手里出,何愁没有合法手续?
但是,政府就可以“合理合法”的侵犯市民的 ...
他说是这样,不见得有,只会骗老百信,我才不相信了。有本事让它贴到市政府公告栏,哪号文批准的,如果有,群众也有办法的,民意也很重要,不是有一条什么法来着的,这可让我好好找找,不过了,群众如果自愿意加入到反对政府游行的一个主题“中山公园不久就会在武汉消失”,引起传媒关注的话,这个就不用我们操心了,自已传视频也是一样起到好的效果,您说我这个想法还行吧!
我也只能这样想了,希望您不要伤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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